專題用途借用規則

  1. 專題組同學選擇「專題借用」,可預約未來兩週內的教室或研討室,在兩週內未借用超過三次則不須經過人工審核。
    • 兩週內超過三次的定義為:近三筆借用資料(依借用日期遞減),取第三筆資料的後 14 天,若專題組借用總筆數未超過 3 筆則不受此限。
  2. 兩週內若借用已達三次,則再兩週期間內繼續借用將採人工審核。
  3. 專題組編號連通,不同組員借用次數加總計算。

非專題用途借用規則

  1. 非專題用途借用均須經過人工審核。

校外或非本系人員借用

  1. 請依本校規定填妥紙本文件辦理借用手續。

教室 / 研討室借用人工審核流程

  1. 借用審核需要 1~3 個工作天,若急需借用請於本系統申請後找系助教協助通過審核。
  2. 借用審核結果將傳送至借用同學的電子信箱中,將有三種審核結果:教室預約成功、請至系辦找助教說明、申請被拒絕。
    • 請至系辦找助教說明:代表您的借用原因不夠明確或最近借用頻繁,請找審核的助教敘明借用原因。

通用規則

  1. 學生每次借用以單日兩節課為原則,亦不可預約連續借用。
  2. 同一學生或專題組不可於相同時段預約多間教室。
  3. 若借用完畢後續欲繼續借用,則待借用時間結束後方可繼續申請借用。
    • 例如:已預約使用當日第 5、6 節的時段,若要續借則需待第 6 節時間結束後於系統填表申請。
  4. 提交申請不代表借用成功,使用前請憑「借用檢核畫面」給工讀生或助教查核無誤後方可使用。
  5. 若無出示「借用檢核畫面」,系辦工讀生或助教有權拒絕教室 / 研討室開啟。
  6. 使用後若教室 / 研討室未將場地復原,或留下垃圾未丟棄等,將停權借用兩週,專題組或個人亦適用。
  7. 若使用「專題借用」而非作為專題用途使用,專題組及所有成員停權借用兩週,反之亦然。
  8. 系助教有權因場地使用狀況彈性調整借用教室或使合併使用同一間教室,若有調整將以電子郵件通知。
  9.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資訊管理系保留最終解釋權利。